林火无情防为主,失火犯罪必严惩丨长寿镇森林防灭火倡议书①
2022-10-21 12:32:48
来源:长寿镇党政办 | 编辑:伍晴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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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秋以来,我镇持续晴朗,天干物燥。10月20日,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、县气象局联合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(5级)警示信息。
森林防火形势严峻,镇政府号召全镇父老乡亲,严格遵守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》《平江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》的规定,坚决不带火种上山!坚决不野外用火!坚决劝导制止他人进山用火!坚决打赢新一轮防火期森林防灭火攻坚战!
一、严禁携带火种进山;
二、严禁在林区烧田坎土边、烧土灰积肥;
三、严禁在林区吸烟和乱丢烟蒂、火柴梗;
四、严禁在林区内建窑烧木炭、烧砖瓦;
五、严禁在林区内烧荒开垦耕地;
六、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、焚香、点烛、燃放鞭炮;
七、严禁在林区周边开展野炊活动;
八、严禁在林区内生火取暖、打火把照明;
九、严禁在林区用火驱兽、烧蚂蚁、烧蜂窝等;
十、严禁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。
实施全年森林防火,每年10月1日至第二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。
长寿镇林长制办公室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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